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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文理公司文化与传媒公司 关于2017-2018学年“五四”评优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18-04-13 09:09 浏览:次 来源:

按照公司“校团字〔2017〕24号关于评选2017-2018学年团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”以及“重文理学〔2017〕38号重庆文理公司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度员工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”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,经本人申请、公司员工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核,本年度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已基本完成,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:

一、先进集体

1.五四红旗团支部

2015级汉语言文学(师范)1班团支部

2016级汉语言文学(师范)1班团支部

2017级广播电视新闻学1班团支部

2.先进班级集体

2015级汉语言文学1班

2016级汉语言文学(师范)2班

2017级汉语言文学1班

3.文明寝室

滋兰苑213、滋兰苑247、润菊苑508、滋兰苑240、

听松苑713、听松苑530、映梅苑2-3-2、映梅苑3-6-2-2、滋兰苑504、润菊苑208、滋兰苑309、润菊苑220

二、先进个人

1.三好员工

黄晓蕊、李洪敬、吕俏俏、张芝玮、周玥、肖岚、杨万娇、郭希诚、胡蕴冰、方东瑞、李月欣、王莹、刘力仙、林晓婧、

彭晓婷、朱祥湲、王文来、吴越、曹帅

2. 优秀员工干部

郝雪、苗晨宇、彭禄花、田泽星、王淑一、徐霞、于晋川、刘国防、王博文、喻季英、郑力、廖泽英、陆生生、张婷婷、曾琪、刘娇、李英、余文华、李虹妮、彭雪佳、姜大富、

熊晓霞、张学圆、刘雨、闵金凤、鄢梦玲

3.优秀共青团干部

孟思伟、丁洁、严鑫、陈欣、李坤芮、胡亭、陶天伦、张小丽、唐冰轮、夏秋淋、刘铃铃、王冠、曹斯鸣、杨聪、何淑蓉、张星、张莉、张艳、余秋池、陈金波、张梦甜、胡雯静、冉艺、陈洁妤、涂登靓、王茜茜

4.优秀共青团员

唐燕、廖欢飞、杨杰、朱雪林、张昕阳、葛葭葭、黄姣姣、张雅迪、林属秘、陈雪梅、李兰、耿宗燕、罗静、李碧婷、蒋晶晶、王玲、沈燕、杨迪、韩芗、刘泽琼、刘畅浛

5.文艺活动先进个人

陈颖怡、李培艳、温雪冰、赵欢、荣晋、张书宇、王佳佳、周亚菲、朱建元、陈欣怡、向一心、刘雨、徐思敏、张雁琦

6.读书活动先进个人

沈妍菲、刘艺、张铭、陈宇哲、黄筝

7.精神文明先进个人

谢泓芊、龚道玉、王英、范霞、李楠欣、汪悦、刘芸芸、谭琼、陈佳明、穆倩倩、权榆、刘璐、刘欣、杨文静

精神文明先进个人标兵:杨文静

8.社会实践先进个人

何洵、蒋世杰、桂胜一、叶梦瑶、刘洪婷、向红霞、龙旋、刘仁杰、李贤、陈柃全、杨可、吴艺丹、郭思思、熊寳坤

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标兵:熊寳坤

9.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

杨玲、邹艳、张馨丹、鄢琴琴、黄锐、陈羽、冉露、朱申艳、李小艳、廖羽、李小倩、魏建明、赵艳茹、刘童心

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标兵:刘童心

10.科技创新先进个人

周长青

11.自立自强先进个人

李金花、秦小荧、杨琴、汤小平、徐宇、张渝、代红群、

彭新容、乐圆

12.体育活动先进个人

周圆圆、张国尧、郑博月、朱鹏博、孙燕、陈玲、骆明飞、周政、钱晓瑜、阙鹏宇、谢代辉、原振、蔡鑫

13.十佳青年

王长武、李强

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天,自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6日止。至此期间,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,请实名向公司党总支书记白成良反映。

联 系 电 话:023-49575986,18623323177

若使用匿名反映,一律不予受理。

文化与传媒公司

2018年4月12日